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

第一屆檳州中學性別平等戲劇比賽

樂絹場刊:RM12 (如要樂絹請聯絡:0103971660 Eric Chong)

主催:檳州政府

主辦單位:檳州良好施政與性別平等協會

協辦單位:檳州華教事務協調委員會

承辦單位:路人甲表演社

宗旨 :(甲)推動及學習多元社會性別平等概念
    (乙)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之防治
    (丙)推廣表演藝術

日期 :2011年12月3日(彩排),12月4日(比賽)

時間 :上午9時(彩排),下午1時(比賽)

地點 :檳城表演藝術中心大舞台(Penang PAC)

參賽對象 :檳州各中學戲劇社,或12歲以上18歲以下之中學生自行組隊

劇本題材 :內容以性別議題為主,可以採用現成劇本,改編或創作劇本,臺詞須以華語為標準。主題不受限制,可以反映社會多元現象。所有劇本必須經過主辦當局核准方能演出。

作品時限 :25分鐘為准(注:超時1分鐘將被扣3分,以此類推。)

參賽單位 :
(一) 主辦單位將會另行通知日期與時間,以便勘察比賽場地、出席聆聽簡報、性別平等工作坊,以熟悉演出工作。
(三) 參賽單位需全體出席性別平等工作坊及抽籤儀式,以便安排出場次序
(四) 每單位不可少過兩位演員。
(五) 由於演出場地的限制,每單位的工作人員與演員不可超過20位。
(六) 參賽隊伍若代表學校須經校方准許,方可參賽。組隊者,則必須簽署家長同意書。
(七) 每單位可允許兩位戲劇導師在彩排時,進入觀衆席給與指 導,但不可在臺上及進入燈光,音響控制室,顧問老師只可以在場監督,不可以在劇場内協助參賽單位。比賽時兩位戲劇導師可允許進入後臺化妝室。
(八) 參賽單位請自行準備布景,道具,服裝,造型,音效等工作。
(九) 道具及布景之管理將由各隊伍自行負責,如有任何遺失或損壞,主辦當局一概不負責。大會不鼓勵採用過於複雜之道具與布景,以方便比賽順利進行。
(十) 比賽參賽單位只有5分鐘的裝景時限,超出之時間算在作品時限内。(如比賽現場有突發事件,干擾到搬景工作,大會舞臺監督有權做出調整。)
參賽表格 :
(一)參賽單位必須填妥報名表格,並予限定日期呈上主辦當局。
(二)將下列資料準備齊全,呈交給主辦當局。
A .報名表格
B .華文劇本(電腦打字,賽後一星期內呈交)
C .演員及工作人員檔案包括:中英文姓名,身份證號碼。
D .劇情簡介100~200字及劇照(5張,11月中交上)
E .演員及工作人員的照片三張(護照尺寸)
F .舞臺布景設計圖,燈光表,道具表兩份(比賽前一星期繳交)

獎項:
(一)金獎(獲80分以上者,列入金獎):獎杯一座,獎金500令吉
(二)銀獎(獲70分以上,80分以下者,列入銀獎):獎杯一座,獎金300令吉
(三)銅獎(獲70分以下者,列入銅獎):獎杯一座,獎金100令吉
(四)最佳劇本創作/改編獎:獎杯一座,獎金300令吉
(五)最佳導演獎:獎杯一座,獎金300令吉
(六)最佳舞美獎:獎杯一座,獎金300令吉
(七)最佳演員獎(4至6名):獎杯一座,獎金100令吉
(八)最傑出演員獎(2名,不分男女):獎杯一座,獎金300令

報名費 :每單位50令吉(主辦當局將再補貼每支隊伍150令吉)

報名截止日期 :2011年10月15日

報名處 :
路人甲表演社
製作人:林昆复:012-4600 001
參賽作品版權屬主辦當局所擁有。
此觀摩賽細則若有未完善之處,主辦單位有權增刪之。

注:
(1)章程與表格可向製作人索取。
(2)表格分成《表一》、《表二》、《表三》等。組隊後僅需在10月15日截止日期前交上《表一》及家長同意書即可,其餘者,11月中再補交。